發文單位:南丹縣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9日 |
標 題:丹政發〔2021〕75號南丹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和使用預公告 | |
發文字號:丹政發〔2021〕75號 | 發布日期:2021年12月10日 |
丹政發〔2021〕75號
南丹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和使用預公告
為保障蓮花山隧道進口至九龍溝景區二級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發布土地征收和使用預公告。
一、擬征地的目的、位置、用途
(一)目的:擬用于蓮花山隧道進口至九龍溝景區二級公路工程建設用地。
(二)位置:擬征收城關鎮拉要社區拉儀、水碼頭居民小組,蓮城社區第七居民小組,火幕村下山村民小組的部分集體土地,使用廣西南丹九龍溝林業發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部分國有土地,具體位置詳見位置略圖。
(三)用途:擬作為蓮花山隧道進口至九龍溝景區二級公路工程建設用地。
二、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縣人民政府將組織城關鎮人民政府并委托有資質的土地勘測單位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權屬、地類、數量、面積等現狀進行調查。
被征收土地村(居)委會的具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社會風險評估完成后,由縣人民政府依據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結果,并結合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組織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并公告。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南丹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丹縣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丹政發〔2020〕33號)執行。
(二)農業人口安置辦法及支付方式:征地安置途徑以貨幣為主,對被征收土地的村(居)民小組支付安置補助費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安置。
(三)社會保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6〕4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23號)文件有關規定,落實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及相關費用。
四、其他事項
(一)村(居)民小組和土地經營者要積極配合所在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自然資源局開展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并對實地調查的結果共同確認。調查期間同步開展該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請有關權利人予以配合支持。征收土地紅線內葬有墳墓的墳主,請按規定到所在轄區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辦理遷墳登記手續,并互相轉告。
(二)從發布征地公告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圍內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搶種的農作物、果木等,一律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三)本公告自2021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本公告在涉及征收的鄉鎮、村(社區)、村(居)民小組所在地予以張貼,并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告。
南丹縣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主送:城關鎮人民政府,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
?????? 住房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抄送:縣委、人大、政協,縣法院、檢察院。??????????????????????????????
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12月9日印發
關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