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3日 |
標 題:丹政辦發〔2021〕67號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執行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通報約談制度的通知 | |
發文字號:丹政辦發〔2021〕67號 | 發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丹政辦發〔2021〕67號
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執行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通報約談制度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河池市及南丹縣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決策部署,加快我縣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以下簡稱“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每季度以及年度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達到自治區績效考評的要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財政銜接推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59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經研究,決定執行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通報約談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報范圍
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
二、通報對象
全縣使用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11個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相關單位。
三、實行按月通報和約談制度
(一)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資金保障組每月10日前對全縣上月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情況進行統計,視資金支出進度情況進行通報。
(二)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排在全縣后三名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單位,在支出進度通報下發后自行分析支出進度落后的原因及提出下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三)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連續多次排在全縣后三名且整改不力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單位,由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約談責任單位主要領導。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要緊密圍繞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決策部署,把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進度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切實管好用好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
(二)提高主體意識,落實支出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不折不扣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工作要求,認真履行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出的第一主體責任,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項目主管部門要逐項梳理項目實施進度,建立項目實施臺賬,倒排工期,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項目建設,及時開展項目驗收和報賬工作。
(三)強化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嚴格規范支出行為,越是在狠抓支出進度的關鍵節點,越不能放松對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安全的監管。各單位要站好崗、把好關,嚴格按照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規范、高效地使用資金,堅決杜絕為追求支出進度而不講效益的突擊花錢,防止資金使用管理中出現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銜接資金和統籌整合涉農資金使用安全。
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縣法院、檢察院。????????
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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